学校董事会办公室
学校董事会办公室

学院设董事会,董事会是学院最高决策机构。

 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:

(一)决定聘任、解聘院长、副院长以及学院中层以上干部;

(二)修改学院章程、制定学院基本规章制度;

(三)确定学院办学指导思想、发展方向,制定学院发展规划,批准年度工作计划;

(四)筹集办学经费;对学院财务进行监督,审核预算、决算;决定学院重大资产建设、采购和处置;依据章程规定核定举办者合理回报的数额;

(五)听取学院领导述职报告,评估督导学院教学和管理工作;

(六)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;

(七)决定学院的分立、合并、变更、终止;

(八)协调学院与上级行政机关、举办者之间的关系;

(九)决定本章程规定或董事会认为有必要的重大事项。